卷 四 · 滦 阳 消 夏 录 四(第19/28页)
安氏表兄,忘其名字。与一狐为友,恒于场圃间对谈。安见之,他人弗见也。
狐自称生于北宋初。安叩以宋代史事,曰:“皆不知也。凡学仙者,必游方之外,使万缘断绝,一意精修。如于世有所闻见,于心必有所是非。有所是非,必有所爱憎。有所爱憎,则喜怒哀乐之情,必迭起循生,以消烁其精气,神耗而形亦敝矣。乌能至今犹在乎?迨道成以后,来往人间,视一切机械变诈,皆如戏剧;视一切得失胜败,以至于治乱兴亡,皆如泡影。当时既不留意,又焉能一一而记之?即与君相遇,是亦前缘。然数百年来,相遇如君者,不知凡几,大都萍水偶逢,烟云倏散,夙昔笑言,亦多不记忆。则身所未接者,从可知矣。”
时八里庄三官庙,有雷击蝎虎一事。安问以物久通灵,多婴雷斧,岂长生亦造物所忌乎?曰:“是有二端:夫内丹导引,外丹服饵,皆艰难辛苦以证道,犹力田以致富,理所宜然。若媚惑梦魇,盗采精气,损人之寿,延己之年,事与劫盗无异,天律不容也。又或恣为妖幻,贻祸生灵,天律亦不容也。若其葆养元神,自全生命,与人无患,于世无争,则老寿之物,正如老寿之人耳,何至犯造物之忌乎?”
舅氏实斋先生闻之,曰:“此狐所言,皆老氏之粗浅者也。然用以自养,亦足矣。”
注释
婴:遭受,触犯。
译文
安姓表兄,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他曾经有一个狐精朋友,经常在场院和菜园子里相遇交谈。安表兄能看见狐精,别人就看不见。
狐精自称生于北宋初年。安表兄问到宋代的历史事件,它回答说:“都不知道。凡是学仙的,必定游历于世外,隔断一切因缘,专心专意精心修炼。如果对世事有所见闻,心里就必定会有孰是孰非的分析。有了是非判断,必定就有爱有憎。有了爱憎,那么喜怒哀乐之情必然接连交替而生,这样就消减精气,精气神被耗费,身体也就凋敝了,哪能活到现在呢?等到大道既成,来往于人世间,看一切阴谋机诈都像是戏剧,看一切得失胜败乃至治乱兴亡,都像虚幻的泡影。当时既然没有留意,又怎么能一一记得呢?就是同您相遇,这也是有前缘。但是几百年来遇到像您这样的,不知道有多少,大都是像浮萍随水漂泊偶尔相逢,像烟云那样忽而散去,过去的言谈笑语也大多记不得。要说那些我未曾接触的,由此也可以想见了。”
当时八里庄三官庙,发生了一件雷击蝎虎的事。安表兄问起物久通灵,多半遭到雷劈,难道长生也是造物主所禁忌的吗?狐精回答说:“这有两个方面:如果炼成内丹导气引体,或者服食金石烧炼的外丹,都是经历艰难辛苦得以悟道,就像努力耕种田地得以致富,是理所当然的。若是诱惑梦魇,盗采精气,损别人的寿数,延自己的年龄,这同抢劫偷盗没有什么区别,天上的律令也是不容的。又有或者任意兴妖作幻,给百姓造成祸害,天上的律令也是不容的。如果他保养精神,完善自己的生命,不给人带来祸患,于世无所争竞,那么长久存在的事物,正如同年老有寿的人那样罢了,何至于触犯造物主的禁忌呢?”
舅父实斋先生听到这话后说:“这个狐精所说的,都属于老子学说中粗浅的一类。但是用来自身修炼,也足够了。”
浙江有士人,夜梦至一官府,云都城隍庙也。有冥吏语之曰:“今某公控其友负心,牵君为证。君试思尝有是事不?”士人追忆之,良是。俄闻都城隍升座,冥吏白某控某负心事,证人已至,请勘断。都城隍举案示士人,士人以实对。都城隍曰:“此辈结党营私,朋求进取。以同异为爱恶,以爱恶为是非。势孤则攀附以求援,力敌则排挤以互噬。翻云覆雨,倏忽万端。本为小人之交,岂能责以君子之道?操戈入室,理所必然。根勘已明,可驱之去。”顾士人曰:“得无谓负心者有佚罚耶?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之相偿也;花既结子,子又开花,因果之相生也。彼负心者,又有负心人蹑其后,不待鬼神之料理矣。”士人霍然而醒。后阅数载,竟如神之所言。
译文
浙江有个读书人,夜里梦到了一处官府,说是都城隍庙。有个阴间小吏对他说:“现在某公控告他的朋友对他负了心,说要请你来作证。你想一想,是否曾经有这样的事呢?”读书人回忆,的确有这样的事。不一会儿听到都城隍升堂,冥吏上前禀报某公控告某友负心的事,证人已经带到,请都城隍审讯判断。都城隍向读书人询问案情,书生如实作了回答。都城隍说:“这些人结党营私,互相拉拢合伙钻营。他们以是否站在自己一边衡量爱或憎,以自己的爱憎态度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势力孤单时就攀附求援,势均力敌就互相排挤并吞。翻云覆雨,变化无常。本来就是小人之交,怎么能用君子的标准之道来要求对方呢?操戈入室,窝内自反,这是合乎道理的必然结局。原由已勘察清楚,把他们都赶走吧。”都城隍又看着书生说:“你是不是认为对于负心人处罚不当呢?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就是因果相偿;花结了籽儿,籽儿又开花,这就是因果相生。那个负心人身后,又会有另一个人对他负心,不需要鬼神去料理了。”书生猛然醒来。过了几年以后看发生过的事情,竟然像神说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