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 如 是 我 闻 四(第31/34页)
注释
吕留良(1629—1683):名耐可,字不昧,号何求老人。明末清初杰出的学者、思想家、诗人。顺治十年(1653)应试为诸生,后隐居不出。康熙间拒应鸿博之征,后削发为僧。死后,雍正十年(1732)被剖棺戮尸,子孙及门人等或戮尸,或斩首,或流徙为奴,罹难之酷烈,为清代文字狱之首。
檄(xí):文体名。古代官府用以征召、晓谕、声讨的文书。
译文
道家有太阴炼形法,埋葬几百年后,到了期限人就复活了。不过只有这种说法,没人见过这种事。古时候用水银收殓死者,尸体不腐烂,则是确有其事。董曲江说:“凡是罪大恶极应当戮尸的人,即使埋葬多年,尸体也不腐朽。吕留良的尸骨要被焚烧时,打开他的棺材,他的相貌还像活人一样,用刀砍下去,还微微有血迹。大概是鬼神想保留着他的尸体,让他受刑。某人是董曲江的亲戚,当时说了他的名字,现在忘记了。当时在浙江做官,奉命主办这件事,曾经亲眼见到过。不过这一类尸体都不会作怪。那些作怪的叫作僵尸。僵尸有两种:一种是刚死还没有装殓的,忽然跳起来伤人;一种是埋葬了很长时间还没腐烂的,变成鬼怪的样子,有时夜里出来,遇到人就打斗。有人说:‘这就是旱魃。’没人能说明白。一般人死后神与形就分离了,既然神不附在形上,尸体怎么还有知觉能运动?如果说神仍附在形上,这就是复活了,那怎么又不是人而变成妖呢?而且刚死去发生尸变的,不论父母子女都会抱住不放,十个指头都插进肌肉里去。如果说他没有知觉,又怎么能跳跃起来?如果说他有知觉,为什么呼吸刚停就不认亲人呢?这大概是另有邪物驱使、恶气感染,而不是游魂成精变怪吧!袁枚袁子才前辈的《新齐谐》中记载南昌的书生死后尸体行走、夜里见到他朋友的事,书生尸体对朋友起初请求,继而表示感激,继而恋恋不舍,后来忽然变形去扑打撕咬朋友。因此说人的魂善良而魄凶恶,人的魂灵巧而魄愚蠢。人在世上,魂没有泯灭,魄就附在魂上行动;人去世后,心事已了,魂散去而留下了魄。魂在时就是人,魂离去就不是人了。世上的行尸走影,其实都是魄驱使的。只有道德修养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制得住魄。这些话的道理确实精妙。不过是管窥之见,我始终认为其中另有原因。
任子田言:其乡有人夜行,月下见墓道松柏间,有两人并坐。一男子年约十六七,韶秀可爱;一妇人白发垂项,佝偻携杖,似七八十以上人。倚肩笑语,意若甚相悦。窃讶何物淫妪,乃与少年儿狎昵。行稍近,冉冉而灭。次日,询是谁家冢,始知某早年夭折,其妇孀守五十馀年,殁而合窆于是也。《诗》曰:“穀则异室,死则同穴。”情之至也。《礼》曰:“殷人之祔也离之,周人之祔也合之。善夫!”圣人通幽明之礼,故能以人情知鬼神之情也。不近人情,又乌知《礼》意哉!
注释
佝偻(ɡōu lóu):脊背向前弯曲。
窆(biǎn):墓穴,坟茔。
“穀(ɡǔ)则异室”二句:出自《诗经·王风·大车》。活着不能生活在一起的意思。穀,活着。异室,两室分居。
祔(fù):即合葬之意。中国古代多用于夫妻之间的葬仪。通常是丈夫先逝,等妻子亡故之时,将先前丈夫的坟墓掘开,另置棺椁葬妻。
译文
任子田说:他的乡里有一个人走夜路,月下看到墓道的松柏之间有两个人并肩坐着。男子年纪十六七岁,清秀可爱;妇人的白发垂到脖子,驼着背拿着拐杖,看上去在七八十岁以上。他们挨得紧紧的坐着说笑,看上去很亲热。那个人暗自惊讶,哪来的淫荡老太婆,和小伙子这么热乎。他稍稍走近,二人慢慢消失了。第二天,他打听是谁家的墓地,这才知道那个年轻人早年夭折,他的妻子守寡五十多年,死后合葬在这里。《诗经》中说:“活着各住各的房,死后同埋一个圹。”这是感情深到极致的话。《礼记》中说:“殷人夫妇合葬,两棺之间有东西隔开;周人夫妇合葬,两棺之间不隔开。这样好啊!”圣人通晓生死之礼,所以能通过人情知晓鬼神之情。不近人情,又怎么能理解《礼记》的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