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 如 是 我 闻 四(第32/34页)
族侄肇先言:有书生读书僧寺,遇放焰口。见其威仪整肃,指挥号令,若可驱役鬼神。喟然曰:“冥司之敬彼教,乃过于儒。”灯影朦胧间,一叟在旁语曰:“经纶宇宙,惟赖圣贤,彼仙佛特以神道补所不及耳。故冥司之重圣贤,在仙佛上,然所重者真圣贤。若伪圣伪贤,则阴干天怒,罪亦在伪仙伪佛上。古风淳朴,此类差稀。四五百年以来,累囚日众,已别增一狱矣,盖释道之徒,不过巧陈罪福,诱人施舍。自妖党聚徒谋为不轨外,其伪称我仙我佛者,千万中无一,儒则自命圣贤者,比比皆是。民听可惑,神理难诬。是以生拥皋比,殁沉阿鼻,以其贻害人心,为圣贤所恶故也。”书生骇愕,问:“此地府事,公何由知?”一弹指间,已无所睹矣。
注释
皋比:铺设有虎皮的座位。古代将帅军帐、儒师讲堂、文人书斋中常用之。后人因此称任教为“坐拥皋比”。
阿鼻:阿鼻地狱,为佛教传说中八大地狱中最下层、最苦之处。阿鼻,梵语Avīci的译音,意为“无有间断”,即痛苦无有间断的意思。
译文
我的本家侄子肇先说:有个书生在寺院读书,遇到放焰口。看到仪式威严整肃,僧人指挥号令,好像真能驱使鬼神。书生感叹地说:“阴司敬重佛教,竟然胜过了儒教。”灯影朦胧中,有个老翁在旁边说道:“处理天下大事,只能靠圣贤,那些仙佛只是以神道来补圣贤顾及不到的地方罢了。所以阴司敬重圣贤,在仙佛之上,但所敬重的是真圣贤。如果是伪圣伪贤,就是暗暗触犯天怒,罪过也比伪仙伪佛要重。古代风俗淳朴,这类事很少。近四五百年以来,拘押的犯人一天比一天多,已经另外增加一所地狱了,因为和尚道士之流,不过是花言巧语说祸说福,引诱人施舍。除了妖党聚众、图谋不轨以外,假称我是仙我是佛的人,千万人中没有一个。儒生中自命为圣贤的人,却到处都是。老百姓可能被迷惑,神却难以被骗。因此活着时高坐讲学,死后却沉入阿鼻地狱,都是因为他贻害人心,被圣贤所嫌恶的缘故。”书生大惊,问:“这是地府里的事,你怎么会知道?”弹指之间,已经看不见老翁了。
甲乙有夙怨,乙日夜谋倾甲。甲知之,乃阴使其党某以他途入乙家,凡为乙谋,皆算无遗策;凡乙有所为,皆以甲财密助其费,费省而功倍。越一两岁,大见信,素所倚任者皆退听。乃乘间说乙曰:“甲昔阴调我妇,讳弗敢言,然衔之实次骨。以力弗敌,弗敢婴。闻君亦有仇于甲,故效犬马于门下。所以尽心于君者,固以报知遇,亦为是谋也。今有隙可抵,盍图之。”乙大喜过望,出多金使谋甲。某乃以乙金为甲行赂,无所不曲到。阱既成,伪造甲恶迹及证佐姓名以报乙,使具牒。比庭鞫,则事皆子虚乌有,证佐亦莫不倒戈,遂一败涂地,坐诬论戍。愤恚甚,以昵某久,平生阴事皆在其手,不敢再举,竟气结死。死时誓诉于地下,然越数十年卒无报。论者谓难端发自乙,甲势不两立,乃铤而走险,不过自救之兵,其罪不在甲。某本为甲反间,各忠其所事,于乙不为负心,亦不能甚加以罪。故鬼神弗理也。此事在康熙末年。《越绝书》载子贡谓越王曰:“夫有谋人之心,而使人知之者,危也。”岂不信哉!
注释
盍(hé):何不,表示反问或疑问。
《越绝书》:记载我国早期吴越历史的重要典籍。以春秋末年至战国初期吴、越争霸的历史事实为主干,上溯夏禹,下迄两汉,旁及诸侯列国,内容上对这一历史时期吴越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天文、地理、历法、语言等多有所涉及。
译文
甲乙二人之间积怨很久了,乙日夜都想害甲。甲知道了,就暗中派他的亲信某人,从其他途径进到了乙家,凡是为乙谋划的事,某人都算计得没有疏漏;凡是乙要干什么,某人都用甲的钱暗中资助,这样,乙没费多少钱而功效倍增。过了一两年,某人得到乙的极端信任,乙平素所倚重的人都排到某人后边了。于是某人趁机对乙说:“甲过去曾经暗中调戏我的妻子,我不敢说,但是恨他恨到刻骨。因为力量敌不过,所以不敢和他斗。听说你和甲也有仇,所以我到你门下效犬马之劳。我尽心尽力为你办事,一方面是报答你的知遇之恩,同时也是为了报复甲。现在有了机会,咱们何不一起对付他。”乙大喜过望,拿出很多钱来让某人谋划陷害甲。某人却用这些钱为甲疏通关系,能想到的各个关节都打通了。布置好了圈套,某人就把伪造的甲的恶劣行径和证人姓名告诉了乙,让乙写状子上告。结果在法庭上审问时,所有的罪名都是子虚乌有的事,证人也都不认账,乙一败涂地,因为犯了诬陷罪被判戍边发配。乙又气又恨,但因为和某人长期以来很亲密,平生的隐私都被他掌握着,因此不敢上告,竟然气闷郁结而死。死时发誓要告到地下,可是过了几十年,还是没有报应。人们议论起这事,认为是乙首先发难,甲才与乙势不两立,才铤而走险,这不过是相当于为了自救的兵法,罪过不在甲。某人本来就是为甲实施反间计,忠于职责,对乙也不算负心,也不能把罪名加给某人。所以鬼神也不管这事。这事发生在康熙末年。《越绝书》中记载子贡对越王说:“有谋害别人的心思,还让别人知道,这就危险了。”难道不正是如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