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记(第9/79页)
同时,他还嘲笑共产党的制度。毫无疑问,他对这种制度一点也不相信,他的嘲讽是真诚的。他会摆出一个未来的空军中尉的架势,用那双明亮的蓝眼睛凝视着维利,然后慢吞吞地说:“我正在有效地浪费我的时间,你会这样说我吧?你会说我在观察我们的同志吧?我会让那些跟我作对的中尉们大吃一惊的,是不是?不错,我应该去了解我的敌人。亲爱的维利,也许你就是我的一个敌人。是的。”维利听了这样的话总是微微耸耸肩膀,表示赞许地笑笑。有一次他甚至说:“你太幸运了,你已为自己留下了退路,而我却是个难民。”
他俩喜欢在一起。尽管保罗宁死也不肯承认自己对什么东西(如未来的工业官员什么的)真正感兴趣,但他对历史确实很着迷,因为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很欣赏似是而非的事物——在他看来,历史就意味着悖谬。维利和他一样热衷于历史,但并不喜欢那套似是而非的理论……我记得他曾这样对保罗说过:“只有一个真正外行的人才会以为历史是由一系列似是而非的事件组成的。”保罗则这样回答他:“我亲爱的维利,我是没落阶级的一员,我不可能有另外的认识,这一点你难道不能首先理解吗?”保罗说到这里便不说了,又摆出他那副居高临下的架势,把大多数人看做低能儿。尽管嘴上没有说出来,实际上他的态度已经变得很轻浮。我敢说,他之所以接近我们首先是因为我们主动邀请他加入,其次是因为他爱上了我。当时,在各种场合下,可以说我们都相互爱慕。用保罗的话来说是:“人们应该尽可能相亲相爱,这是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所赋予我们的责任。”他没有把自己的话说出来,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可能阵亡。但他又从来不相信自己真的会阵亡。他精确地计算过自己的生存机会。现在这机会比早些时候,即不列颠之战不列颠之战,指二次世界大战中发生在1940年秋季的英德空军大战。当时英国伦敦等城市曾遭到德国人的猛烈轰炸。期间大多了。他驾驶的是轰炸机,那比战斗机的危险性小得多。再说,他有个叔叔在空军中担任高级职务,他曾过问过,并决定(也许是预先安排的)把保罗调到印度去,而不是英国。那儿出事的可能性相对小得多。我觉得保罗是个真正“没有神经”的人。换句话是说,他与生俱来便觉得自己具有一种安全感,从来没有想过死亡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他们——与他一起飞行的人——告诉过我:他向来很冷静,很自信,而且处事精细,天生是个飞行员。
在这方面,杰米·麦格莱斯与他就大不一样。尽管他也是个优秀的飞行员,但他却整天恐惧得要命。一天的飞行结束以后,杰米常常一走进旅馆就说自己的神经出了毛病。他承认由于焦虑过度连续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他曾沮丧地跟我说过心里话:他预感明天就有可能阵亡。飞行结束后第二天他从军营打电话给我,说他的预感已经得到验证,因为他的飞机差点坠毁,他能活下来纯属幸运。训练对他来说是一种无休止的痛苦。
然而,在战争的后期,我们开始有计划地轰炸德国城市,杰米也一直驾驶他的轰炸机穿过德国领空,而且飞得很出色。他不间断地飞行了一年多,并且活了下来。
但保罗却在离开殖民地前一天死了。他已经被调到印度,看来他的叔叔是对的。最后那个晚上他跟我们一起聚会。通常他很能控制自己的酒量,即便装出跟大家豪饮时也不例外。但那天晚上他却喝得酩酊大醉,杰米和维利不得不把他扶进旅馆的浴室里去醒酒。他回到军营向那里的朋友告别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据杰米后来告诉我,当时他站在飞机的跑道上,仍然处在酒后的半知半觉状态,冉冉升起的太阳照进他的眼睛——当然,凭保罗的为人,他不愿让别人看出他喝醉过酒。一架飞机着陆了,就停在离他几码远的地方。保罗转过身去,阳光照得他两眼昏花,他于是径自撞进螺旋桨里去,当时他一定把螺旋桨当做了一束令人睁不开眼睛的强光。两条腿整个儿给切断了,他当场死于非命。
杰米也是个中产阶级,但他是苏格兰人,不是英格兰人。但他身上没有一点苏格兰人的痕迹,除非他喝醉了酒,像格伦科那样一提起古代英格兰人的暴行就情绪激奋。他说话的声音是那种装腔作势的牛津拖腔,口音很重,在英格兰几乎没有什么人听得懂他;而在殖民地,这种腔调也显得很滑稽可笑。杰米自己知道这一点,经常有意加强这种腔调以便惹他所不喜欢的人生气。对于我们这些他所喜欢的人,他会表示他的歉意。“我完全知道我的口音很可笑,”他会这样说,“但等战争一结束,它就能为我换取面包和黄油了。”杰米和保罗一样并不相信他所信仰的社会主义的未来——至少骨子里存在着这种思想意识。他的家总的来说没有保罗的家那样显赫,好像是属于某个家族的行将没落的一支。他的父亲现已退休,是个很不称职的驻印英军上校——说他不称职,那是因为他如杰米再三所说的那样,“他一点也不像个军人。他喜欢印度人,主张人道,信奉佛教——我告诉你!”杰米说他是喝酒过量而死的。我想他说这话只是为了抬高他的父亲。他还出示给我们看那位老人写的诗,他内心也许暗暗为他而自豪。他是个独子,他爱自己的母亲,她生他时已年过四十。乍一看,杰米跟保罗的体型很相像。他们两家相距只有一百码远,人们都当他们来自同一个宗族,相互间很难加以区别。但是,可以说,他们体质上的相像反而进一步加强了其性情上的差异。杰米浑身的肌肉沉甸甸的,差不多称得上又矮又胖;他的举止也显得沉甸甸的。他的手很大,而且胖墩墩的,很像一双孩子的手。他的五官跟保罗一样也是白白净净的,眼睛蓝蓝的,但缺乏魅力,目光总是那么凄楚,充满孩子般的哀求与期待。他的头发暗淡无光,油乎乎地披散开来,他的脸即使在乐意让人注视时也显得那么死气沉沉。它太饱满,太成熟,肌肉差不多有点松弛了。他没有什么野心,最大的愿望是在某所大学里做一名历史教授,这愿望后来倒真的实现了。与别人不一样,他是个真正的同性恋,尽管他自己并不希望如此。他爱保罗,但又看不起他,而保罗则又厌烦他。后来他娶了一个比他大十五岁的女人为妻。去年他给我写了一封信,叙述了这桩婚姻——这信显然是他在喝醉酒以后写的。他的全部心思,可以说,只留在过去。他们同床而眠,对她说不上有多大乐趣,对他则一点乐趣也没有——“尽管我想尽办法也无济于事,我向你保证!”——他们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星期。后来她怀孕了,他们间的性生活也就随之结束。总之,这是一桩很平常的英国式的婚姻。他的妻子显然一点也不怀疑他是个不正常的男人。他十分依赖她,如果她死了,我相信,他会自杀或酗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