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上火线以前(第66/78页)
下午,帅克回来了。他给中尉找冰麝马厩狗去了。
“帅克,”中尉说,“你运气不错呀。跟我住在一起的那位太太走掉了。是他丈夫带走的。为了感谢你为她所作的事,她在梳妆台上给你留下了四百克朗。你得好好谢谢她——倒不如说谢谢她丈夫,因为那是他的钱,她出门时拿走的。我给你口授一封信吧。”
他口授道:
尊贵的先生:
请为我向那位太太,你的妻子,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因为我在她访问布拉格期间为她所做的一切,她给了我四百克朗。我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我乐意效劳的,因此我不能接受这笔钱,只好把它……
“现在你接下去,帅克。你为什么感到不安?我说到哪里了?”
“只好把它……”帅克颤抖的声音里满是难过的情绪。
“那好,现在写:
……只好把它寄还给你,并向你保证我最深切的敬意。向夫人致以尊敬的问候,并吻她的手。路卡什中尉的勤务兵约瑟夫·帅克。”
“写完了?”
“启禀长官,还缺日期。”
“1914年12月20日。现在写信封。这四百克朗拿去送到邮局,就寄那个地址。”
然后路卡什中尉便欢欢喜喜地吹起口哨来,吹的是小歌剧《离婚夫人》里的一支抒情曲。
“还有一件事,帅克,”帅克正要去邮局,他又叫了起来,“你找的狗怎么样了?”
“我找到了一只,长官,非常好看,但是不容易到手。不过,我希望明天总能拿回来。那狗要咬人的。”
Ⅵ
最后那句话路卡什中尉没有听见,虽然它很重要。“那畜生咬起人来不要命,”帅克原打算重复一下的,但最后他想,“那跟中尉有什么关系?他想要一条狗,给他弄一条不就完了。”
当然“给我弄条狗来!”说说倒容易。狗主人对狗总是宠爱的,即使并非纯种狗,即使是杂种狗,即使是生命的惟一用途就是给老太婆暖暖脚的那种狗,也总是很受主人宠爱的。主人都不会允许谁伤害它头上一根毫毛的。
但是狗总会本能地感到自己会在某个好日子给人偷走的,特别是纯种狗。比如在出门遛弯,暂时离开主人的时候。刚离开时它很快活,也很警觉。它跟别的狗一起玩,怀着不道德的目的爬到别的狗背上,而别的狗也往它身上爬。它一路嗅着街沿,在每个角落抬起腿撒尿,甚至撒到卖菜大嫂的土豆篮子里。简而言之它具有那样的“生之愉悦”,世界对它是那样美好,就仿佛对刚通过毕业考试的小青年。
可是你突然注意到它的欢乐消失了,它发现自己迷失了方向。这时它第一次受到了失望的袭击。于是在街道上仓皇无措地乱跑,乱嗅,呜咽,完全绝望地夹起了尾巴,耷拉下耳朵,在谁也不认识的大街当中奔跑。
要是它能说话,它就会叫道,“耶稣玛利亚,有人要偷我了!”
你去过养狗场,看见过惊惶失措的狗吗?它们都是被偷过的。大城市孳生出了一个特殊的小偷阶层,专门靠盗狗为生。有一种小型的客厅狗,比如袖珍型的冰麝犬。很像小手套,可以装进大衣口袋或女士的暖手筒里的。可甚至从那种地方这狗也可能给偷走,可怜的家伙!带斑点的野蛮德国獒犬晚上在乡下气势汹汹地保卫着别墅,可它也能在半夜给人绑架了。警犬也可以从警探鼻子底下给弄走。你用皮带牵了狗出去,有人却把皮带剪断了,狗没有了,你只好傻呵呵地望着一段空皮带。你在街道上遇见的狗有百分之五十换过几个主人。常常是,多年以后你买回的说不定就是自己的狗,是在小狗时你带出去散步给偷走的。狗被带出去大小便时被盗的危险性最大。狗大部分是在大便时丢失的。每条狗大便时都要四面小心张望,原因就在这里。
盗狗贼采取的手法繁多。或者像扒手一样直接下手,或者狡猾地引诱那不幸的动物。只有在学校课本和自然史初级读物里,狗才是忠实的动物。哪怕是最忠实的狗,你只要让它闻一闻油煎马肉香肠的香味,它就忠实不起来了。它就忘记了走在它身边的主人,转身就跟你走,流着馋涎,期待着那香肠的巨大幸福。它非常友好地摇着尾巴,鼻孔张翕着,像是往母马身边牵去的最野性的公马。
在城堡台阶附近的马拉斯特兰纳有家小酒店。某一天,有两个人坐在酒店后面的暗影里。一个是当兵的,一个是老百姓。两人身子前倾,彼此神秘地说着悄悄话。看去很像是威尼斯共和国时代的阴谋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