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续编(第15/33页)
在这一系列计划的序言中,我把这次募捐当做了诸多爱国绅士的计划,而非我一个人的。我一般不会把自己当做公益事业的发起人展现给公众。
为了尽快实现这一计划,捐款人自己从他们当中选出了二十四人作为财产受托人,并且任命那时的检查总长弗兰西斯先生,还有我,来拟定这一院校的管理章程。拟定好后,租了校舍,请了教师,我记得学校就在那一年(1749年)开始上课了。
随着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多,教室很快便不够用了。我们正在寻找一块位置适中的地皮,准备修建校舍。正当此时,上帝赐给了我们一所现成的大房子,只要稍加修改,便会很合我们的意。房子就是之前提到的由怀特·菲尔德先生的听众们修建的,我们是这样得到这所房子的使用权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这幢建筑捐款的是各个教派的人。提名这幢建筑和其地面的托管财产管理人时大家十分谨慎,避免任何教派占优势,因为害怕到时候有人会利用这种优势,罔顾最初的用意,把整所房屋留给某一教派使用。因此,每一教派都任命了一个人,即英国国教、长老会、浸礼会、摩拉维亚教等教会各任命一人。这些人当中倘若有人去世,就会再从信徒当中选举一个人来接替。碰巧摩拉维亚教的理事与其他教派的理事不和,因此他死后,大家决定不再选举摩拉维亚教的教徒做理事了。当时的问题是,以这种方法,如何在选举新理事时避免其他某一教派选举两个理事。
有好几个人被提名,但由于上述原因都未通过。最后有人提到了我,因为他通过观察得出我是个十分正直的人,不属于任何教派,以此说服了其他理事。当年修建这座会堂时的热情早就不见了,理事会无法找到新的捐款来支付地皮租金,以及其他与会堂有关的债务,这使得他们相当为难。此时我是两方面的理事(会堂和学院的)了,我有很好的机会与两个理事会商谈,最终使其达成了合约。会堂理事会把会堂托付给学院理事会,后者负责还债,遵照修建会堂的原意在大厅里空出一定空间供要布道的牧师使用,还要开办免费教育贫困青年的学校。双方订立合同,学院方要偿还债务,因此拥有房屋连同地基。我们把高大的会堂分成两层,每层又隔成若干间屋子作为教室,又另外买了一些地。整块场地不久就非常合我们的意了,学生都搬了进来。与工人订立合同、购买材料、监督等工作都落在了我的肩上。我很愉悦地进行着这些工作,因为那时这还并不干扰我个人的生意——我一年前和一位十分能干、勤勉、诚实的伙伴,戴维·霍尔先生合伙了,他已经为我工作了四个年头,我非常了解他的为人。他从我手中接过印刷铺的所有工作,按时付给我应得的利润。后来我与他合作长达十八年之久,对双方来说都十分成功。
不久,学院理事会从州长那里领到一张执照,组成了一个团体。来自大不列颠的捐款,还有领主们捐献的土地,使得他们的资金增长了,州议会迄今也捐献了不少。就这样,费城大学成立了。我一直是它的理事会成员之一,至今快四十年了。看到大量的青年在那所大学受到教育,由于他们提升了的才能而出众,在公共事业上是有为之人,为国增光,我十分欣慰。
如我前面所述,我从私人事业退出时,对我挣得的不多却足够的财富比较满意。我确保了我余生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哲学研究,还有消遣。我购买了从英国来这里演讲的斯宾塞博士的所有装置,较容易地完成了我的电实验。但是大众却以为我很闲了,抓住我要我为公众服务,政府的各部门几乎同时要我效劳:州长要我加入和平委员会;市政府选我做市议会议员,不久又选我做市政委员会委员;最后市民选举我为州议会议员,在议会中做他们的代表。我比较愿意担任后面那一职位,因为我已经厌倦了坐在那儿听别人辩论了——作为州议会的一个秘书,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参与进去,有时这些辩论无聊得使得我在纸上画一些数字矩阵、圆圈,或者其他任何东西来自己取乐。同时我认为当州议员后,我能够做出更大的贡献。我并不是说我对于这一职位的提升毫无感觉,当然那是很荣幸的事,因为考虑到我卑微的出身,对于我来说,那可是了不得的事情。让我特别高兴的是获得这种职位表明这是由于公众对我的自发的赞赏,全然不是我靠恳求得来的。
我试图做过一些和平委员会的事务,出了几次庭,也开庭听人诉讼过。我发现以我的这点法律知识,要做好治安推理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慢慢脱离了这一职务,推托说我还得担任在州议会中的更重要的职务。每年我都当选州议员,连续十年之久,我从未请求哪位选举人投我的票,也从不直接或者间接表达任何我希望当选的愿望。在我当州议员时,我的儿子当了州议会的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