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七 · 如 是 我 闻 一(第33/35页)
不一会儿,歌舞停了,只见两人起身,不等开锁,他们已经越过栅栏离去了。不久后听到路上传来喧闹声,酒筵结束客人云散,说有个人中暑暴死了。这时候,王十才知道这两个是追摄魂灵的鬼。
莆田林生霈言:闽一县令,罢官居馆舍。夜有群盗破扉入。一媪惊呼,刃中脑仆地。僮仆莫敢出。巷有逻者,素弗善所为,亦坐视。盗遂肆意搜掠。其幼子年十四五,以锦衾蒙首卧。盗掣取衾,见姣丽如好女,嬉笑抚摩,似欲为无礼。中刃媪突然跃起,夺取盗刀,径负是子夺门出。追者皆被伤,乃仅捆载所劫去。县令怪媪已六旬,素不闻其能技击,何勇鸷乃尔。急往寻视,则媪挺立大言曰:“我某都某甲也,曾蒙公再生恩。殁后执役土神祠,闻公被劫,特来视。宦赀是公刑求所得,冥判饱盗橐,我不敢救。至侵及公子,则盗罪当诛,故附此媪与之战。公努力为善。我去矣。”遂昏昏如醉卧。救苏问之,懵然不忆。盖此令遇贫人与贫人讼,剖断亦颇公明,故卒食其报云。
译文
莆田的书生林霈说:福建有个县令,罢官以后寓居在馆舍里。有天夜里一群强盗破门而入。一个老妇人吃惊呼叫,被刀砍中脑袋扑倒地上。僮仆没有敢出来的。巷子里有巡逻的人,一向不喜欢县令的为人,也袖手旁观坐视不管。于是强盗肆意地搜索劫掠。县令的幼子年纪十四五岁,用锦被蒙了头睡着。强盗扯开被子,见他清秀得像个女孩子,就嬉笑抚摩,好像要想行非礼之事。中了刀的老妇人突然跳了起来,夺过强盗的刀,背着这个孩子径直夺门而出。追赶的人都被她砍伤了,只好捆上抢劫来的财物离开。县令觉得奇怪,老妇人已经六十多岁,向来没有听说她还能打斗,怎么会如此勇猛。急忙前去找寻查看,见老妇人挺身站立,大声说道:“我是某城某甲,曾经蒙受您的再生之恩。死后在土神祠当差,听说您被抢劫,特地来看看。被抢走的钱财,是您做官时用刑罚逼索得来的,阴司判定让强盗抢去,我不敢相救。至于侵犯到了公子,强盗的罪就应当诛杀,所以附在这个老妇人身上跟他们搏斗。您努力行善吧。我去了。”说完,老妇人昏昏然就像酒醉一样倒下了。把她救醒过来问,她稀里糊涂什么都记不得。原来这个县令碰到穷人之间打官司,断案倒也公正明白,所以得到善报。
州县官长随,姓名籍贯皆无一定,盖预防奸赃败露,使无可踪迹追捕也。姚安公尝见房师石窗陈公一长随,自称山东朱文;后再见于高淳令梁公润堂家,则自称河南李定。梁公颇倚任之。临启程时,此人忽得异疾,乃托姚安公暂留于家,约痊时续往。其疾自两足趾寸寸溃腐,以渐而上,至胸膈穿漏而死。死后检其橐箧,有小册作蝇头字,记所阅凡十七官。每官皆疏其阴事,详载某时某地,某人与闻,某人旁睹,以及往来书札、谳断案牍,无一不备录。其同类有知之者,曰:“是尝挟制数官矣。其妻亦某官之侍婢,盗之窃逃。留一函于几上,官竟弗敢追也。今得是疾,岂非天道哉!”霍丈易书曰:“此辈依人门户,本为舞弊而来。譬彼养鹰,断不能责以食谷,在主人善驾驭耳。如喜其便捷,委以耳目腹心,未有不倒持干戈,授人以柄者。此人不足责,吾责彼十七官也。”姚安公曰:“此言犹未揣其本。使十七官者绝无阴事之可书,虽此人日日橐笔,亦何能为哉?”
注释
长随:古代官员私人聘用的仆役,大多读过书,能为主官掌管来往信函、账簿等私密事务。
译文
州县官雇佣的长随仆役,都没有固定的姓名籍贯,大概是准备着弄奸贪赃败露后,让人找不到追捕的踪迹。姚安公曾见到房师陈石窗先生的一名长随,自称是山东人,名叫朱文;后来,又在高淳县令梁润堂公家见到他,可他却又自称是河南人,名叫李定,梁先生非常信任他。启程赴任时,这个长随忽然得了奇怪的病,于是他托姚安公说情,暂留家中,约定病好以后继续前往。这个长随的病,发自两脚脚趾,一寸一寸地沿着身体向上溃烂,直到胸膈间穿孔流脓而死。死后,翻检他的行李箱囊,发现一个小册子,上面写满蝇头小字,记录了他跟随过的十七位官员。每个官员的名下,都分条记录着各自隐秘的事,详细注明了时间和地点,哪些人参与,哪些人旁观,以及往来书信,审判文书,无不一一抄录。他的同行中有知底细的人说:“这个人已经挟制过好几个官员了。他的妻子就是某位官员的侍女,他们私奔窃逃出来。临逃之前在书案上留下一封信,那位官员竟然没敢追。现在他死于这种怪病,难道不是上天的报应吗!”霍易书老丈说:“这类人投奔官员门下,原本就是为了营私舞弊才来的。使用他们好比养鹰,绝不能要求他们不吃肉,而去吃谷米,这只在主人善于驾驭罢了。如果喜欢他们机灵,当作耳目心腹使用,没有不如同倒拿干戈,将把柄授给别人的。这个长随不值得我们去责备,我所责备的是那十七位官员。”姚安公说:“这话还没抓住根本。假设十七位官员全都大公无私,谁也没有见不得人的阴私事可以记录,即使这个长随口袋里天天都准备着纸笔,又能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