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七 · 姑 妄 听 之 三(第13/35页)

狐魅,人之所畏也,而有罗生者,读小说杂记,稔闻狐女之姣丽,恨不一遇。近郊古冢,人云有狐,又云时或有人与狎昵。乃诣其窟穴,具贽币牲醴,投书求婚姻,且云或香闺娇女,并已乘龙,或鄙弃樗材,不堪倚玉,则乞赐一艳婢,用充贵媵,衔感亦均。再拜置之而返,数日寂然。

一夕,独坐凝思,忽有好女出灯下,嫣然笑曰:“主人感君盛意,卜今吉日,遣小婢三秀来充下陈,幸见收录。”因叩谒如礼,凝眸侧立,妖媚横生。生大欣慰,即于是夜定情。自以为彩鸾甲帐,不是过也。婢善隐形,人不能见;虽远行别宿,亦复相随,益惬生所愿。惟性饕餮,家中食物,多被窃;食物不足,则盗衣裳器具,鬻钱以买,亦不知谁为料理,意有徒党同来也。以是稍谯责之,然媚态柔情,摇魂动魄,低眉一盼,亦复回嗔。又冶荡殊常,蛊惑万状,卜夜卜昼,靡有已时,尚嗛嗛不足。以是家为之凋,体亦为之敝。久而疲于奔命,怨詈时闻,渐起衅端,遂成仇隙。呼朋引类,妖祟大兴,日不聊生。

延正一真人劾治,婢现形抗辩曰:“始缘祈请,本异私奔;继奉主命,不为苟合。手札具存,非无故为魅也。至于盗窃淫佚,狐之本性,振古如是,彼岂不知?既以耽色之故,舍人而求狐;乃又责狐以人理,毋乃悖欤?即以人理而论,图声色之娱者,不能惜蓄养之费。即充妾媵,即当仰食于主人;所给不敷,即不免私有所取,家庭之内,似此者多。较攘窃他人,终为有间。若夫闺房燕昵,何所不有?圣人制礼,亦不能立以程限;帝王定律,亦不能设以科条。在嫡配尚属常情,在姬侍尤其本分。录以为罪,窃有未甘。”真人曰:“鸠众肆扰,又何理乎?”曰:“嫁女与人,意图求取。不满所欲,聚党喧哄者,不知凡几,未闻有人科其罪,乃科罪于狐欤?”真人俯思良久,顾罗生笑曰:“君所谓求仁得仁,亦复何怨。老夫髦矣,不能驱役鬼神,预人家儿女事。”后罗生家贫如洗,竟以瘵终。

注释

樗(chū)材:喻无用之材。多用为谦词。

彩鸾:吴彩鸾,不知何许人。唐太和末隐居在成都附近西山,邂逅并嫁给了贫苦书生文箫。文箫家贫,彩鸾每天写韵书一部,让文箫售以度日。居十年,各跨一虎飞升。事见《江西通志》卷一百三。甲帐:汉武帝造的帐幕。《北堂书钞》卷一三二引《汉武帝故事》:“上以琉璃珠玉,明月夜光杂错天下珍宝为甲帐,次为乙帐。甲以居神,乙以自居。”

卜夜卜昼:形容夜以继日地宴乐无度。

振古:远古,往昔。

悖:混乱,相冲突。

译文

狐魅,是人人害怕的,而有个姓罗的书生,读小说杂记,熟知狐女容貌姣美,只恨自己不能一见。有人说近郊的古墓有狐狸精,又说时常有人与狐女亲热。罗生就找到据说有狐精的墓穴,备了钱财祭品,又投书信向狐女请求缔结婚姻,并且说,如果香闺娇女,都已经有了乘龙快婿,或者嫌弃蠢才,也不敢高攀,那就请赐一个漂亮婢女作为宠妾,一样感恩不尽。他再三叩拜,放下东西回来了,几天安安静静没有回应。

一天晚上,罗生正独自坐着沉思,忽然有一个漂亮女子出现在灯下,嫣然笑着说:“我家主人感谢你的盛情,择了今天这个吉日,打发小婢三秀前来侍候你,希望你收留。”她按礼节拜见了罗生,站在一旁,凝眸静视罗生,风情横生。罗生很高兴,就在当天晚上和三秀定了情。自认为就是文箫和吴彩鸾结为夫妻、住在汉武帝为神仙准备的帐幕里,也不过这么幸福。三秀善于隐形,一般人看不见;即使罗生出远门住在别处,她也相随,罗生更加中意。只是她生性贪吃,家里的食物大多被她偷吃了;食物不足就偷了衣服器具卖钱买东西吃,也不知谁为她干这些事情,罗生猜想她是有同伙一起来的。因此就稍微责备了她几句,但她那风骚的体态,那万种的风情实在使罗生神魂颠倒,她低眉顾盼,罗生就回嗔作喜,再也生不起气来。三秀又非常妖冶放荡,做出万般情态来诱惑罗生,无论白天黑夜,没有停止的时候,她还是很不满足。因而罗生家道渐渐败落,身体也一天比一天虚弱。时间长了,他疲于奔命,不时听到怨骂,渐渐生出事端,产生了隔阂,有了怨仇。三秀就招来同伴,作崇闹妖,搅得罗家没法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