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七 · 姑 妄 听 之 三(第14/35页)
罗生请来正一真人镇妖,三秀现形分辩道:“是罗生请我来的,本来就不是私奔;还有我是奉主人的命令来的,不是苟且凑合。罗生的求婚书信都还在,我不是无缘无故地来诱惑他。至于偷盗、滥淫,这本是狐的本性,自古就如此,他难道不知道?既然他因为好色的缘故,舍人而找狐;又用人的行为准则来约束狐,这不是自相矛盾么?就按人理来说,贪图声乐娱乐的人,就不能吝啬艺人妓女必需的费用。我既然是姬妾,就要靠主人来养活;所给的不够用,就免不了自己去拿,家庭里面这种事情多得很。这跟偷别人的东西,毕竟有区别。至于闺房中的恩爱私情,什么事没有?圣人制订礼法,也没有加以限制;帝王制订律法,也不能为这种事情制定律条。这在嫡妻,是人之常情;做姬妾的,尤其是本分。把这种事情定为罪过,我心有不甘。”真人又问道:“你聚众大肆骚扰,又是什么道理?”三秀答道:“把女儿嫁给别人,就会有所企图。不能达到要求,就聚集家人闹事,这种事情不知有多少,没听说有人因此被治罪,却因此要治狐的罪吗?”真人低头沉思良久,笑着对罗生说:“你是所谓求仁得仁,又有什么值得埋怨的呢?我老了,不能驱使鬼神干预人家的儿女私事。”后来罗生家一贫如洗,最终得了痨病而死。
从侄秀山言:奴子吴士俊尝与人斗,不胜,恚而求自尽,欲于村外觅僻地。甫出栅,即有二鬼邀之。一鬼言投井佳,一鬼言自缢更佳,左右牵掣,莫知所适。俄有旧识丁文奎者从北来,挥拳击二鬼遁去,而自送士俊归。士俊惘惘如梦醒,自尽之心顿息。文奎亦先以缢死者,盖二人同役于叔父栗甫公家。文奎殁后,其母婴疾困卧,士俊尝助以钱五百,故以是报之。此余家近岁事,与《新齐谐》所记针工遇鬼略相似,信凿然有之。而文奎之求代而来,报恩而去,尤足以激薄俗矣。
译文
堂侄秀山说:仆人吴士俊曾和人争斗,没有斗胜,气得要自尽,打算到村外找个僻静的地方。刚出栅栏门,就有两个鬼来邀请他。一个鬼说投井好,一个鬼说上吊更好,一左一右拉扯着,他不知依从哪一个好。不一会儿旧相识丁文奎从北面来,挥起拳头把两个鬼打跑了,自己把吴士俊送回了家。吴士俊迷迷糊糊好像从睡梦中醒来,自尽的念头顿时消失了。丁文奎也是以前上吊死的,原来他们两个一起在我叔父栗甫公家干活。丁文奎死后,他母亲卧病在床,吴士俊曾经资助她五百钱,所以才得到这次的报答。这是我家近年发生的事,与袁枚《新齐谐》中记载的裁缝遇鬼的事差不多,可见这类事确实有。而丁文奎为找替身而来,却报恩而去,尤其足以激励淡薄的世情向淳厚转化。
周景垣前辈言:有巨室眷属,连舻之任,晚泊大江中。俄一大舰来同泊,门灯樯帜,亦官舫也。日欲没时,舱中二十馀人露刃跃过,尽驱妇女出舱外。有靓妆女子隔窗指一少妇曰:“此即是矣。”群盗应声曳之去。一盗大呼曰:“我即尔家某婢父,尔女酷虐我女,鞭箠炮烙无人理。幸逃出遇我,尔追捕未获。衔冤次骨,今来复仇也。”言讫,扬帆顺流去,斯须灭影。缉寻无迹,女竟不知其所终,然情状可想矣。夫贫至鬻女,岂复有所能为?而不虑其能为盗也。婢受惨毒,岂复能报?而不虑其父能为盗也。此所谓蜂虿有毒欤!
又,李受公言:有御婢残忍者,偶以小过闭空房,冻饿死,然无伤痕。其父讼不得直,反受笞。冤愤莫释,夜逾垣入,并其母女手刃之。海捕多年,竟终漏网,是不为盗亦能报矣。又言京师某家火,夫妇子女并焚,亦群婢怨毒之所为,事无显证,遂无可追求。是不必有父亦自能报矣。
余有亲串,鞭笞婢妾,嬉笑如儿戏,间有死者。一夕,有黑气如车轮,自檐堕下,旋转如风,啾啾然有声,直入内室而隐。次日,疽发于项如粟颗,渐以四溃,首断如斩。是人所不能报,鬼亦报之矣。人之爱子,谁不如我?其强者衔冤茹痛,郁结莫申,一决横流,势所必至。其弱者横遭荼毒,赍恨黄泉,哀感三灵,岂无神理!不有人祸,必有天刑,固亦理之自然耳。
译文
周景垣前辈说:有个大官带着家属,乘船赴任,他的船队是连在一起的几只船,傍晚停泊在大江里。不久又有一艘大船来停泊在一起,船舱门口挂着灯笼,桅杆上飘着旗帜,也像是一艘官员乘坐的船。太阳快要落山时,那艘船舱里二十几个人,举着刀跳上大官家的船,把所有妇女都赶到舱外。那艘船上有个浓妆艳抹的女子隔着窗户指着一个少妇说:“这个就是。”那些盗贼应声一拥而上把这个少妇拖了过去。一个强盗大声说:“我就是你们家某婢女的父亲,你女儿残酷虐待我的女儿,鞭子抽烙铁烫,简直没有人性。幸亏她逃出来遇到我,你们没有追捕到。我恨你入骨,今天是来报仇的。”说完,他们扯起帆顺水驶去,转眼间就不见踪影了。官府没有线索追捕,大官的女儿不知后来怎样,但情状是可以想象得到的。贫穷到卖女儿的人,还能有什么作为?没想到他可以做强盗;婢女受到残酷毒打,她还能怎么样?没想到她的父亲可以做了强盗来报仇。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蜜蜂蝎子虽小也有毒刺螫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