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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四月,有个星期天我去了福克斯福尔斯教堂。你们问我上那做什么,我跟你们说。当时是去找拜把子堂兄弟,那家子姓杰克逊,我们去了他家那边的教堂。我在教堂里祷告,周围都是些陌生的会众。我身子前倾,额头抵在前排长凳的靠背上,睁着眼睛——但没有到处偷窥,注意,只是睁着眼睛。这时,我突然浑身一颤,眼角瞥见了什么东西。我慢慢地朝左边瞧去。你猜我看到什么了?靠背长凳上,和我眼睛相隔着六英寸,是那根拇指。”
“什么拇指?”弗·贾思敏问。
“现在我跟你说,”贝蕾妮丝说,“要想听明白,得知道一点,鲁迪·弗里曼哪都好看,哪都完美,只有一个地方不好看,就是他的右手拇指。那根指头被铰链挤压过,看上去像碎掉了一样,不好看。听懂了吗?”
“也就是说,你在祷告时突然看到鲁迪的大拇指了?”
“我是说我看到了这样的拇指。我跪在那,从头到脚都在颤抖不已。我死死地盯着那根拇指,还没来得及移开视线,找出拇指的主人,心里就已经认认真真地开始祷告。我大声念着:‘上帝,快显灵吧!上帝,快快显灵吧!’”
“然后呢?”弗·贾思敏问,“上帝显灵了吗?”
贝蕾妮丝转身啐了一声。“显灵,才怪呢!”她说,“你知道那根拇指是谁的吗?”
“谁的?”
“哎呀,杰米·比欧,”贝蕾妮丝说,“那个老浑蛋杰米·比欧。那是我头一回见到他。”
“这就是你嫁给他的原因?”弗·贾思敏问,因为杰米·比欧正是那个可鄙的老酒鬼,贝蕾妮丝的第二任丈夫,“就因为他跟鲁迪有根一样的烂拇指?”
“天知道,”贝蕾妮丝说,“我也不清楚。因为那根拇指,我被他所吸引,然后就顺理成章地发展下去,最重要的是,我就这样嫁给了他。”
“好吧,感觉挺傻的,”弗·贾思敏说,“因为一根拇指就嫁给他。”
“我也觉得,”贝蕾妮丝道,“不想跟你争论什么。我只是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你。后来同样的事发生在我和亨利·约翰逊之间。”
亨利·约翰逊是第三任丈夫,对贝蕾妮丝如痴如狂的那位。婚后,他起先没什么异常,三周后就发了疯,疯得没治,贝蕾妮丝不得不离开他。
“你坐在这不会是想告诉我,亨利·约翰逊也有一根烂拇指吧?”
“没有,”贝蕾妮丝说,“这次不是拇指,是那件外套。”
弗·贾思敏和约翰·亨利面面相觑,不明白她这话什么意思。但贝蕾妮丝冷静的黑眼睛充满了肯定,她明确地向他们点点头。
“要想弄明白,你们得知道鲁迪去世后所发生的事情。他有份保险单,能获赔二百五十美元,过程我就不详细说了,反正最后我被那些干保险的坑了五十美元。我不得不四处想办法,两天之内得凑够这笔钱,才能把丧事给办了,我总不能随随便便送走鲁迪。能当掉的东西我都当掉了,把我俩的外套也卖了,卖给前街的那家二手服装店。”
“噢!”弗·贾思敏说,“那你是说,亨利·约翰逊买走鲁迪的外套,你因为这个和他结了婚。”
“不全是这样,”贝蕾妮丝说,“有天傍晚,我从市政厅附近的那条街道走过,突然看见前面有个背影。从肩膀和后脑勺看去,那小伙子的背影简直和鲁迪一个样儿,我差点就栽倒在人行道上。我跟了过去,走在他后面。那人就是亨利·约翰逊,我们头一回见面,因为他平时住在乡下,很少到镇上去。不过他恰好买了鲁迪的外套,而且身材又和他相仿。从后面瞧过去,他像鲁迪的鬼魂或他的孪生兄弟。至于怎么嫁给他的,具体我也说不上来。因为他这个人毫无理智,从一开始就能看出来。但是和一个人相处时间长了,就会日久生情。不管怎样,我就这么嫁给了他。”
“人有时确实会做出不同寻常的举动。”
“这还用你说。”贝蕾妮丝说。她瞥了一眼弗·贾思敏,贾思敏正缓缓地将缎子般的炼乳倒在苏打薄饼上,做成甜三明治来结束这顿晚饭。
“我发誓,弗兰基!你肚子里肯定生虫了。我是认真的。你爸爸检查食品账单时,发现数目惊人,肯定得怀疑我动了手脚私吞了呢!”
“你本来就是,”弗·贾思敏说,“有时候。”
“他看了一遍账单,抱怨说:贝蕾妮丝,看在老天的份上,我们一星期居然吃掉六罐炼乳,数不清的鸡蛋,还有八盒棉花糖?我只能和他实话实说:都让弗兰基给吃了。我只好告诉他:亚当斯先生,你以为你在厨房里养的是个人啊。那不过是你以为罢了。我必须得对他说:是啊,你以为养的是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