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会议里我们要讨论的事宜(第10/25页)
就单纯的基督徒而言,这种虚假的有诱惑性的信仰应该被废止,而同时对善行的正确认识也应该重新被引入,所有的朝圣都应该被废止,因为他们里面无善可陈,既没有戒律,又没有服从,有的只是无数犯罪的根源和对上帝戒律蔑视的苗头。所以这里才会有这么多的行乞者,他们施用无尽的诡计,学会了行乞。因此,游荡和许多其他的罪恶也就相继发生了。对这些事,现在我就不多说了。
如果现在有人要去朝圣,或者发愿要去朝圣,就应该先向他的神父或者俗权领导陈明理由。如若他是因为善行而朝圣,神父或者俗权领导就应该以他的誓言和善行作为魔鬼的引诱,予以践踏,同时还要给他指明他要怎样才能把朝圣所要花费的财力和劳力用在遵守上帝的诫命上,就是要把这些钱用在他自己的家庭或者贫穷的邻居身上,显然这件事要比朝圣好上一千倍。但是,如果他只是出于好奇,想去体验下当地的风土人情,那就别拦着他了。然而,如果他是在生病的时候发愿要去的,那就该禁止并且取消这誓愿了,好叫他明白他只应以在受洗礼时发的誓愿感到满足。那就是对上帝戒律的遵守。但是,为了不让他良心不安,我们可以允许他这次去履行他愚蠢的愿。没有人愿意行走在上帝戒律这正直和平常的道路上,每个人都会为自己铺出崭新的道路和新的誓言,就好比是他已经遵守了上帝的所有戒律一般。
十三、现在,我们还要说道那些多发愿少遵守的人。各位,请不要发怒。我本意是好的。我不得不告诉你们这个又酸又甜的事实:那就是别再允许修道院建立了。上帝帮帮我们吧!因为现在已有的修道院已经够多了。巴不得上帝把它们都摧毁了,或者,至少把它们改造成两三个团体吧。全国各地到处都是修道院,但是它们就没有干过些什么好事,也不会干出什么好事来。所以我提议将十个或者更多的修道院合并成一个,给予充足的供给,这样就没有人再干行乞之事了。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关心平民得救的需求,这比关心圣法兰西斯、圣多米尼克、圣奥古斯汀28或其他人的命令都还重要。尤其是因为那些事的结果都不是他们所希望的那样。除非有主教、教区、教会或者俗权当局的要求,这些修道士也不得讲道和听人忏悔。因为他们的讲道和听人忏悔,使神父和修道士之间产生了仇恨和嫉妒,而且还冒犯了许多人。所以他理应被禁止,因为本来就无须有它。但是,圣罗马教廷有这样的一批队伍并非毫无理由的。也许教皇害怕神父和主教们日渐厌烦他的专横从而发起一个他不喜欢的宗教改革运动,成为他的绊脚石。
与此同时,也应该废止同一教团中的许多分歧。这些分歧可能本是因为很小的原因而产生的,之后就因为更小的原因而延续了下来。它们互相争斗,产生了许多无法形容的仇恨和嫉妒。这就使得双方都丧失了对基督教的信仰,虽然这信仰不需要分歧就存在。并且基督教生活的良好只是由外在的法规、行为、惯例来寻求和评判。结果就使灵魂毁灭,并造就了假冒伪善的事态。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此外,教皇不应该再建立或者批准教团,相反,他应该奉命废除一些,或是减少它们的数目,因为耶稣的信仰———它不需要任何教团就能存在———遭受到很大的危险,因此,人们容易为那些不同的善行和仪式而活,而不注意信仰。除非是修道院有贤明的院长,强调信仰多过于教团的法规,否则,教团就可能会伤害和误导那些只想到善行的单纯之人。
如今,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有信仰和创建教团的院长们,差不多都去世了。就如古时候以色列人一样,他们当中见过上帝的作为和奇迹的父辈去世之后,子孙们由于不了解上帝的作为,也没有了信仰,从而盲目崇拜偶像,并开始他们自己“属人”的工作。同样,现在也如此,这些教团对上帝的作为和信仰缺乏认识,只用他们自己的法规和惯例来自讨苦吃;而且,他们对虔诚的属灵生活也没有什么认识,正如保罗在《提摩太后书》第三章第二到七节中所说的那样:“他们有虔诚的外貌,却背离了虔诚的实意,时常学习,却终不能明白真理。”若是修道院长不能参透基督教的信仰问题,那么还不如别要修道院;因为这样的院长有害无益,而且他表面上越是圣洁,骨子里就越能危害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