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会议里我们要讨论的事宜(第9/25页)

十一、亲吻教皇脚的这种风俗也不应该再延续下去。这是一种非基督,甚至反基督的事,就好比一个人去亲吻比他自己坏百倍的、可怜的、有罪的人的脚。如果这是出于对教皇权力的尊敬,那么教皇自己为什么不对别人行此礼呢?现在我们把耶稣和教皇做一个对比:耶稣帮他的门徒们洗脚,而且还帮他们擦脚,而他的门徒们从来没有给耶稣洗过;而教皇却自以为是,认为自己在耶稣之上了,本末颠倒,让别人亲吻他的脚,而作为他的一大恩惠。其实,就算是别人愿意这样做,他也应该制止别人啊,就好像圣保罗和巴拿马一样,他们不让路斯得人把他们当神一般敬畏,并说:“我们和你们一样,也是人。”(《使徒行传》:第十四章十五节)但是谄媚者却给我们制造出了一个偶像,好使大家比敬畏上帝还要敬畏教皇,却没人对上帝这么敬畏。这些事他们都可以忍,但要说到牺牲教皇的一丝骄傲,他们就不愿意了。若他们还是基督徒,又视上帝的荣耀高于自己的荣耀,那么,教皇一旦知道了上帝的荣耀变低了,而同时自己的荣耀却被抬高了,肯定会不高兴的。而且他要看到了上帝的荣耀高过自己的,他才会让人尊敬他。

还有一样类似荒唐的骄傲事迹就是:教皇不以乘马车为满足。虽然他身体无恙,而且还很强壮,但是他还是要人抬着他,就如木偶一般,想要彰显那前所未有的浮华盛况。请问我亲爱的朋友们,这样的骄傲行径,怎么才符合耶稣的榜样呢?耶稣都是步行的,他的门徒同样也如此。而且哪一个国王又像他这般耀武扬威呢?他还自诩是无视一切荣誉的基督徒之首。其实这件事本身与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但假如我们对这样的骄傲阿谀奉承,而不是嗤之以鼻,我们就该畏惧上帝的震怒。教皇已经这样大言不惭,而且我们已经受够了,若还要我们加以附和和容忍,那么就实在是太过了。哪一个基督教徒又能或者愿意看到这种事呢?当教皇要领圣餐的时候,他便静坐着,犹如是有德之君,然后让一个红衣主教卑躬屈膝地把圣餐放在金杖上递给他。就好比这圣洁的圣餐不值得他这可怜的有罪之人站起来向上帝表示尊敬一般。而其他所有的基督教徒都要比他圣洁,因为大家领圣餐的时候都是恭恭敬敬的。假如上帝降灾害给我们,因为我们容忍主教们如此对上帝之不敬,或者是因为我们纵容甚至默许自己成为这种遭诅咒的骄傲之帮凶,那也一点儿都不奇怪。同样,当教皇带着圣餐游行的时候也是如此。他必须要人抬着,但是陈列在他面前的圣餐,就犹如一罐摆在桌上的酒。总而言之,在罗马,耶稣算不了什么,教皇才是一切。他们迫使我们,并且威胁我们附和,称赞这些反基督的罪恶,这显然是违反上帝和一切基督教教义的。现在愿上帝给我们一个自由的会议来教训教皇,好让他知道,他也是一个凡人,并非如他自己妄想的那般在上帝之上。

十二、到罗马朝圣的事也要加以禁止,或者至少不能再让人出于好奇心或者是由于他自己的虔诚就去罗马朝圣,除非他的神父,他的当地领导,或者他的尊长认为他有充分的理由去。我这样说并非是说朝圣本身不好,而是,今时今日,去罗马朝圣的话不太符合时宜。因为在罗马,朝拜都不是什么好例子,尽是叫人跌倒的事。他们自己都有一句俗话了:“离罗马越近,就越是更坏的基督徒。”所以从罗马回来的人都会藐视上帝和他的戒律。又有人说:“人第一次去罗马,是去寻找痞徒;第二次去罗马,他找到一个痞徒;第三次去罗马,他带回一个痞徒。”如今,他们如此娴熟,竟把三次旅行糅合成一次,事实上,也带回这样一句话:“从未见过或是听说过罗马才是更好。”

即便不是这样,也还有一个更好的理由,那就是:这些朝圣之人已经走入了一个误区,他们对上帝的戒律的理解发生了偏颇。他们错误地以为朝圣是一桩宝贵的善事;其实这是件很渺小的善事,通常都被视为一种邪恶和荒谬的妄为。但是上帝曾命令众人,一个人应该照顾好自己的妻儿,履行婚姻生活的其他职责,除此之外,还应该照顾和帮助邻里。

现在这样的事时有发生:一个人去罗马朝圣,就花掉五十或者一百个金币,却让他自己的妻儿或者至少邻居在家过着贫困的生活,而事实上没有人曾要他去朝圣。然而,那愚蠢的人竟然还想用他迎合己意的朝圣来掩饰自己对上帝戒律的反抗和藐视。其实,他这就是被好奇心或者说邪恶的诱惑所指使。教皇们用那些虚假的、愚蠢的“周年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