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会议里我们要讨论的事宜(第11/25页)
依我看来,特别在我们这个危险四溢的时代,是非常有必要把所有善堂和修道院恢复如初的,使它们能对外开放,随人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就像在使徒的时代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一样。因为它们除了教授《圣经》和基督徒生活,以及训练人传道和怎样治理学校以外,就没有什么作用了。就像我们熟知的圣艾格尼丝进学校的故事,我们如今在另外的许多修道院也发现了同样的事实,比如说在奎德林堡修道院。其实,所有的修道院都应该绝对自由,这样大家可以自愿服务上帝,而不是以奴仆的身份。但是现在他们已经用誓言把修道院围起来了,实质变成了终身监狱,致使这些誓言比洗礼时的誓言还要分量重。随后,我们就一天比一天更清楚这后果到底是怎么样的。
我想我的这个建议现在已经被认为是愚蠢之极,但是我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我提出的都是我认为尽善尽美之事,若是有人反对,就让他们反对好了。我知道人们是怎样遵守誓言的,尤其是关于贞洁的誓言。在这些修道院里,这个誓言29是如此普通的了,但是耶稣并没有吩咐一定要遵守,只是有很少人去遵守了,正如耶稣自己和圣保罗说的,愿世人皆得帮助,从而不至于使基督教的灵魂被人为的风俗和法律所束缚。
十四、我们也目睹了神父的堕落。许多可怜的神父怎样为妻儿所累,怎样让良心不安。虽然,帮助他们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却没人愿意出手相助。而教皇和主教却置之不理,任事态继续坏下去,但是为了拯救我的良知,我要开口自由大声地说话,不管是否激怒教皇还是主教,更或者是其他什么人。因此,按照耶稣和他的门徒们的旨意,每一个城镇都该有一个神父或者主教,正如圣保罗在《提多书》中提及的那样;这个神父不应该被强迫性地不让妻子与之同居,反而应该要有一个妻子陪伴左右,如圣保罗所说:“做主教的必须无可指责,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让他的儿女服从自己,并且还要有德行。”(《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因为,对圣保罗来说,主教和神父是没什么区别的。圣杰罗姆也有如此见解。但是像现在的主教,对《圣经》一无所知;因为教会条例规定一个主教可以管理很多神父。
因此,我们清晰地知道,每一个城镇都应该从圣会选一位博学虔诚的市民来担当神父,且他的日常开支应该由圣会报销,至于他是否结婚,这个也不作要求。他应该有几个助手,他们结婚与否也不作要求。这些助手的任务就是帮助他管理教会、传道和行圣礼,希腊教会现在正实行这样的制度;在未来的日子,因为可能会有许多逼迫或者与异端派的争执,所以为求专心研究,有些圣教父自愿不结婚,因为随时有可能要应付争执或者丧命。于是罗马教皇无理的干预,直接下命令禁止神父结婚。这样做简直就如魔鬼的做法一般,正如圣保罗做出的预言,“这儿将来有人怂恿人们……禁止嫁娶”等。(《提摩太前书》第五章第十二节)这就是导致众多不能言表的痛苦的原因,并导致希腊教会脱离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分离、罪恶、羞耻和丑闻,就像魔鬼所做的一切或它的建议。现在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我的建议就是婚姻应该重获自由,每个人有结婚或不结婚的自由。然而我们要这么做的话,就必须对教会的财产进行不同的管理和支配,全部教会律例也要废弛,只允许少量教士俸禄落到罗马。我觉得贪心是导致这种并不贞洁之贞洁的一个根源,其导致的结果便是人人都希望做神父,人人都想要他的儿子学做神父,并不是为有一个贞洁的生活,而是想要不劳而获,因为即便没有做神父,也可以有贞洁的生活,这种不劳而获的想法是违反上帝在《创世记》第三章的命令,即“你必汗流满面,才能得食”。他们却这样诠释这句话:他们的劳动就是祈祷和举行弥撒。我说的不是那些未经上帝委任的教皇、主教、教堂职员和修道士。如果他们愿意没事找事做,那就让他们自己担着吧。我说只有上帝所委任的以传道和服务圣礼的教区神父,他们应该走近人民,过着家庭般的生活。为避免危险和犯罪起见,教会议会应该准许他们有结婚的自由。因为上帝没有束缚他们,任何人都不能束缚他们,即便是天上的天使也不能,教皇更不能。凡教会律例所命令相反的,都是废话和空谈。
再者,我劝告以后被委任以神父一职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要宣誓过独身生活,倒应该反对主教,他无权要求这样的誓言,只有魔鬼才会提出这种要求。但是若有人被迫或自己愿意说“只要人性的弱点允许”这句话,有的人就这么说,那就让大家把这几个字消极解释为:“我不宣誓过独身生活,因为人性的弱点不许其过独身生活,只能允许人拥有天使的坚毅和神的美德。”(《彼得后书》第二章十一节)因此,他应该问心无愧,且不为一切誓愿所拘束。那些还没有结婚的人究竟该不该结婚,我不能提供任何建议。这问题该听从教会的规定,同时依靠自己的判断。但是有一群可怜的人,他们现在家庭生活不和,蒙受羞耻,而且良心还承受很大压力,因为他们的妻子侮辱地被称作“神父的娼妓”,他们的儿女也被称为“神父的野种”,对这些人我不会隐瞒我忠实的意见,也不会吝啬给他们安慰。坦白地说,在这方面我会动用我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