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会议里我们要讨论的事宜(第5/25页)

最后,教皇已经为这档子买卖建好了一个特别的场所,那就是罗马审查署。那些买卖教职的人都必须来到此处。他们必须从教皇手里买他们的“注解”,从而才有权干这种奸诈的事。早在以前,罗马还算比较宽松,人们可以用金钱收买或者泯灭正义,但现在,她就更贪心了,没有人能作恶多端,除非他事先用大笔金钱来购买了这种权力。如果这不是人所能想到的最大的妓窑,那我就不知道什么才叫做妓窑了。

要是你有钱的话,你就可以在这里得到以上我所提到的一切;不止如此,一切的重利盘剥在这里都是公道的,而且偷窃所得的一切财物在这里也算是合法的。在这里,誓言可以被废弃;在这里,修道士可以随意离开他的职位;在这里,神父可以用钱换得婚姻;在这里,私生子也可以变成合法的;在这里,一切丢脸和羞耻之事都能成为荣誉;在这里,罪恶的名誉都可以变得高尚;在这里,所有遭到禁止或者有缺陷的婚姻都可以得到允许;在这里,抢劫和贩卖是多么横行啊!大家可以想象,貌似所有的法规都只是为了得到财富而撒下的网一般,让人必须付出钱才能得到释放,从而成为基督教徒。是啊,而且在这里,魔鬼变成了圣徒和上帝。这样的审核所,还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啊!他们称这法令为调停费,是啊,与其说是调停费不如说是大混12呢。这样一来,和莱茵河13上的买路钱相比,这审核所的收费那就重得多了。

谁也不要觉得我言过其实了。他们做得都太臭名远扬了,即使是在罗马也必须得承认其罪恶之大是无法形容的。我没说过也不想说那些私人的罪行。我所讲到的都是些再普通不过的事实了,而且我都还没有将它们和盘托出。主教、神父,特别是那些大学博士,他们既然为此而领薪,就该尽自己的职责来反对这些事,不管是用文字也好、口舌也好。但是如果你仔细点儿,就会发现他们所作的却恰恰与此相反。

最后我还得说说。那些足以使三位君王满足的财富还不足以满足那些贪得无厌的罗马人,所以他们现在开始将这笔买卖转让给奥格斯堡的福格尔家族14,这样一来,所有的买卖借贷,以及其他一切宗教货物的价格现在都各得其所了,“属灵的”和“属世的”货物都变成了一个整合的业务了。现在我倒希望有这么一个聪明的人,能想象贪婪的罗马人还有什么可以做,除了将福格尔家族的这一业务转手卖给别人。我相信我们是再也想不出了。至于他们在各地卖赎罪劵、忏悔许可证、豁免许可证15以及其他许可证,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无非是些拙劣的伎俩,就好比在地狱和魔鬼玩抛球一般。这并非是说他们做得少了,因为一个威武的君王可以用此来维持自己。但是它却总比不上之前所述的财源。现在我也不想说那些卖赎罪劵来的钱是怎么花的。我会另寻时间说明的,只需看看罗马的坎坡菲尔16和贝尔维蒂宫17你就可想而知了。

与此同时,这些邪恶的措施不仅仅是公开的抢劫、欺诈、地狱般的专横,还是对基督教身心的摧残,我们势必要尽自己所能来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使基督教免遭这样的痛苦和破坏。如果我们想和土耳其人作战,那么让我们先从这里开始吧,因为没有比这里更恼火的了。如果我们公正地把盗贼送上绞刑台,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处罚那些贪婪的罗马人?他们才是世上最大的盗贼和强盗,他们借着耶稣和圣徒的名义为非作歹。谁还能够对此保持缄默呢?他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几乎都是偷抢而来的,事实已证明了这一切。教皇有这么多财产,都不是买来的。他单单出售职位就可以得到一百万金币,还没算上之前的财富和土地所得的收入。这财产既不是从耶稣或者圣彼得那里继承来的,也不是别人借给他的,更不是他就职以来就有的。那么,请告诉我,他的财富到底从哪里来?当他们以抵制土耳其的名义筹集款项的时候,你就可以知道了。

我虽身份低微,不配对这些可怕的情况提出改革的建议,但我还是愿意提出愚见,竭尽所能来指出世俗当局和全体教会会议所能做的和应该做的事。

一、诸侯、贵族以及城市应该拒绝每年向罗马缴纳首年捐,或最好能将其废除。因为教皇已经违约了,他已经把首年捐变为了赤裸裸的掠夺,从而使整个德意志受辱。他把首年捐送给他朋友,以大数目卖给别人,又将其作为职位的基金。因此,他已被剥夺了这项权力,而且应该接受惩罚。照此一来,俗权就是应该保护那些无辜之人,防止不义之事,正如圣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三章和圣彼得在《彼得前书》第二章,甚至教会律例中第七问、第十六个实例所言一般。所以我们才对教皇和他的同僚说“你们应该祈祷”,对君王和他的下属说“你们应该保护”,对普通民众说“你们应该工作”。然而并非每个人都必须祈祷、保护和工作,因为一个人若是很好地完成了他自己的工作,那么这就已经是很好的祈祷、保护和工作了。每个人都该有他自己的事要做。